制造企业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巡检是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防止设备事故扩大、减少损失、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制度是电力行业三项主要运行管理制度之一。为了稳定产品品质,有效持续改善产品品质,使生产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从而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或防止其扩大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减少经济损失保证发电设备安全运行。

 

主要包含下列四项检查:

1. 定期巡检是指在机组正常运行或停运后按规定的时间对所管辖的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2. 不定期巡检是指在机组运行或停运过程中根据设备或系统存在的问题在原规定的时间外相应增加的对管辖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3. 交接班检查是指运行人员在相互交接班过程中根据岗位分工对相关的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

4. 特殊情况检查是指在设备启动和停止系统在投运和停运时特别需要时以及遇有特殊天气(如大风、雷雨、闪电、洪水、溃坝、高温、寒流)时对所辖设备系统及预防措施进行的细致检查。

 

巡检原则

  •  检查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和要求项目进行。
  •  对存在缺陷的运行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如声音变化、颜色改变、气味异常、工质泄漏等要本着事出有因、一查到底的原则认真寻找。
  •  气候异常时检查工作应突出重点并缩短检查周期。
  •  检查工作应认真负责,友联超声波探伤议不漏项、不估计、不偷懒,以实事求是和严肃的态度进行。

 

执行程序

  •  运行部应根据岗位设置和运行设备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健全运行值班巡检制度明确规定各类值班人员的检查范围、时间、路线、内容和方法。
  •  检查范围主要以专业为基础以岗位专责为依据并同时考虑空间的因素把生产现场和设备的检查全部落实到各个岗位。
  •  检查时间间隔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设备的性质、技术条件和健康状况;其次考虑接班检查、班中检查和交班检查的衔接。


(一)重要运行设备和辅助设备及系统(根据本单位专业及设备和系统进行划分如:锅炉、汽轮机、润滑油系统、EH油系统、脱硫系统等)每2小时检查一次;发电机、主变、励磁系统、升压站等电气部分的巡检班中检查1次;化学运行的设备每2小时巡检一次氢站、化学废水、污水设备接班检查一次,不运行的设备接班检查一次;输煤系统及设备在运行期间每l小时巡检1次不上煤期间每班巡检3次(每2.5小时一次)如若规定使用点检仪巡检的设备根据点检要求进行巡检。

(二)巡查路线的确定不能出现遗漏同时保证人员的安全并选择直线捷径。

(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2.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液位等);

3.设备系统有无七种现象(漏煤、漏水、漏气、漏灰、漏风、漏烟、漏油):

4.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5.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6.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7.生产现场和设备、系统的卫生状况;

8.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9.常用工器具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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